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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科落户买房贷款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本文目录

  1. 在成都买房,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
  2. 成都集体户口贷款买房落户
  3. 成都买房贷款条件
  4.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在成都买房,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

中行提供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主要贷款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籍人士也可以申请,具体条件需参考各地的相关规定);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必须支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所购住房的首期购房款;

5、提供经中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中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成都集体户口贷款买房落户

一、成都集体户口买房落户

(1)疑问:我是08年毕业的本科学生。户口是上的成都青羊区的集体户口,最近买了房子是价格35万但是只有58平米,这个条件可以把个人的户口转到自己房子下吗?

回复:你现在的户口已经在成都,你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没有房屋面积大小的限制,你去人才中心将你的户口页原件借出,再带上房产相关的资料去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即可

(2)疑问:成都集体户口买房求解,请问一下有成都的集体户口,是否还需要有一年的社保记录。银行才给贷款?还有就是成都集体户口是否限购?

回复:集体户不限购。要找银行贷款就需要社保记录,但是具体要看你贷款的银行的政策了。你可以咨询一下贷款银行。不过现在银行的贷款不好贷了,贷了很久都放不出钱来。我家邻居房子卖了快半年了,那个买家拿到准贷证一直也没拿到钱。

(3)疑问:成都高校集体户口购房后能否把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我是成都高校的集体户口,若我在成都买房了(70平米以下的那种)请问,我可以把集体户口迁入到我自己买的房屋所在地吗?

回复:可以,我和你情况一模一样。可以办理学历入户。首先去你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开具《联系函》,

凭联系函和集体户口页或者户口证明,房产证明,无关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下户口,再到入户派出所上户即可。

二、成都贷款买房落户

(1)疑问:很多城市都有买房入户.但本本颜色不一样.请问在成都市买房办的入户,是红色还是蓝色户口?

回复:成都不分什么红色或蓝色户口,迁到成都,都是成都常驻户口,一样效力,只有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之分:有自己住房就是家庭户口,没有住房就是集体户口。

(2)疑问:我新近在新都区买了住房,可以将成都市五城区内的户口转过去,五城区的是集体户口,但是不知道转了之后对工作、生活、养老、保险等等方面有没有什么影响。想咨询一哈比较了解政策的亲们。

回复:成都五城区包括:武侯、成华、青羊、锦江、金牛、高新这几个区.新都区不在这范围内,所以只能属于新都户口,小孩上学的话也属于新都户口,当然保险来说影响不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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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贷款条件

2018年成都买房贷款条件:

1、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要是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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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可以,大学本科就可落户成都,毕业五年内创业可申请50万贴息贷款,成都将为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可购买。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扩展资料

如何办理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

取得《报到证》后

登录“系统”,选择“已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报到登记信息,确认档案到达指定机构后,即完成报到流程。如需要办理入户、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的,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提示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有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需求的,可通过“系统”登记相关需求。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见习频道”查看见习岗位、注册投递简历。

报到证签到成都市外,但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服务政策及流程。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准确选择、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确定具体接收机构并进行(统接的)档案转递,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并影响档案接收和入户、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签约非公单位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或质监局的,请直接联系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办理。

参考资料:成都人民政府-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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