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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买房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我市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成都户口条件: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落户办理流程:

1、若落户人为新生儿,则流程是,提出申请、审查、予以登记。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

2、若落户人为户籍转移人员的,则流程是,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落户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上明文规定不允许双女户都采用招婿的方式,只要是合法的婚姻,一方可以迁入另方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买房后,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3、入住证明;

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5、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按要求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将材料及申请表提交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

扩展资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入户登记提醒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户口迁入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需的条件如下:

1、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2、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3、平迁落户

平迁户口,意思是在同水平的派出所之间迁移户口。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公共租赁房申请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7.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7.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7.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7.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7.5无住房;

7.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户口迁入成都有积分落户,平迁落户,条件入户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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